今年以来,陕西认真贯彻落实“先抽后采、监测监控、以风定产”的瓦斯防治方针,采取得力措施,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。目前,已建成地面永久或井下移动瓦斯抽采系统30套,在建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4套,年抽放量达7000万立方米以上。国有地方高瓦斯煤矿均已建立瓦斯抽采系统。
加大瓦斯突出矿井监察力度。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个月、高瓦斯矿井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监察。每次监察都把“一通三防”特别是瓦斯监测监控、瓦斯管理制度、瓦斯隐患排查整改措施作为监察的重点,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瓦斯防治方针。建立完善了29个高突矿井重大隐患台帐,对高突矿井在瓦斯防治方面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落实监察责任,实施跟踪监察。对瓦斯抽采工作不到位、瓦斯抽放率低,存在采掘面瓦斯超限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下达执法文书,并由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向主管部门进行通报。
强制矿井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并联网。截至上半年,全省煤炭生产矿井装备安全监控系统的有646处,占应装备矿井数量的86%。其中:26处高瓦斯矿井已经全部装备了安全监控系统;低瓦斯矿井装备了620处,占应装备数量的85.5%。按矿井性质分:国有重点煤矿28处,已全部装备了安全监控系统;地方国有煤矿装备了62处,占应装备数量的79.49%;乡镇煤矿装备矿井556处,占应装备矿井数量的86.2%。全省煤矿中实现联网的矿井有89处。
严格控制采区作业人数。针对韩城矿务局桑树坪、下峪口、象山矿和铜川矿务局下石节、陈家山、玉华矿等6对高、突矿井,以及金华山矿等部分低瓦斯矿井存在一个采区同时作业人员超过100人的问题,要求矿井提高机械化水平,设立专用回风巷独立通风,将采区作业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