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调处民间纠纷过程中,该县一是大力宣传、严格执行州政府《关于加强虫草采集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》,派出由县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组深入一线,走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、解释国家政策规定,与当事村民进行面对面的思想交流、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,并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尽一切努力给予解决,从而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配合。二是充分利用司法、民间、经济等手段,发挥当地州、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爱国爱教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。三是积极与相关的毗邻县加强联系、互通信息,争取理解和支持。四是达成调处协议后,及时跟踪协议执行情况,要求当事人务必做到讲求诚信、履行承诺,专门派出工作组前往争议地段蹲守管控,严防再次发生矛盾纠纷。